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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异地 入学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益,规范入学程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我市中小学生异地入学有关要求予以发布。
一、普通高中
(一)市外考生回我市就读
1. 基本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完成初中学业,且参加了当地中考;
(3)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折算后也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
(4)户籍所在地学校有空余学位。
2. 成绩折算
考生中考成绩与当地中考总分比值,乘以我市中考总分,即为考生在我市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主要依据,考生折算后成绩不得低于申请就读学校同类考生最低录取线。
3. 具体办法
(1)办理时间:7月31日前。
(2)提供资料:户籍证明,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单、中考总分证明,初中学籍档案等资料。
(3)办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科体局。
(4)办理流程:考生持相关资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教科体局核验,教科体局留复印件一份备查。审核通过后,各教科体局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www.ncjypt.com/nczk)“考生管理—市外新生”端口上传名单,市教育体育局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确认。
(二)我市考生到市外就读
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到市外就读。
1. 外市户籍: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 工作调动:考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随迁子女:考生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的,提供所在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 境外(边疆)务工:考生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异地投亲靠友借读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购买住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 青航校招生:被省教育厅批准的海军、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按规定录取的(以省教育厅认定的录取名单为准)。
符合条件的考生,原就读学校为高完中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办理;原就读学校为义务教育学校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地教科体局办理。
二、义务教育
(一)我市学生到市外或市内跨县(市、区)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向市外或市内跨县(市、区)申请学位。
1. 随迁子女:学生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的,提供其所在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工作调动:学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境外(边疆)务工:学生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异地投亲靠友借读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县(市、区)外户籍:提供拟就读地户籍证明材料;
5. 购买住房:提供拟就读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外市学生来我市就读
按照县(市、区)招生办法执行。
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20日前,需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联系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就读地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拟就读地教科体局申请学位。申请市外学位的学生,需同时向原就读地教科体局提供接收地入学函。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原就读地教科体局、拟就读地教科体局及学生各留存一份。
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异地入学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家长朋友:
您好!为切实保障异地入学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益,规范入学程序,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顺利入学,现对《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予以简要介绍。
一、普通高中
(一)市外考生回我市就读基本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完成初中学业,且参加了当地中考;
3.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折算后也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
4.户籍所在地学校有空余学位。
(二)我市考生到市外就读
考生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到市外就读:
1.外市户籍: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工作调动:考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考生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的,提供所在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境外边疆务工:考生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异地投亲靠友借读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购买住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青航校招生:被省教育厅批准的海军、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按规定录取的以省教育厅认定的录取名单为准。
二、义务教育
(一)我市学生到市外或市内跨县(市、区)就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向市外或市内跨县(市、区)申请学位:
1.随迁子女:学生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的,提供其所在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工作调动:学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境外(边疆)务工:学生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异地投亲靠友借读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县(市、区)外户籍:提供拟就读地户籍证明材料;
5.购买住房:提供拟就读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外市学生来我市就读
详情请咨询拟就读学校。
家长朋友们,高中教育招生遵循“凡读必考”“凡录不动”“凡走不填”原则,义务教育招生依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违规跨区域就读将存在无法调取学生学籍档案等情况。
感谢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开、公正!
符合条件且需办理相关业务的学生请咨询初中就读学校或县教科体局。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监督咨询电话:
0817—6936021
0817—6936020
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
来源:南充教体局、仪陇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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