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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司法亲子鉴定哪里做?武汉亲子鉴定中心可以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司法亲子鉴定可以去医院或者专门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包括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鉴定,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武汉市司法亲子鉴定机构都有哪些?武汉司法亲子鉴定电话地址名单。
武汉亲子鉴定咨询中心:400-1369-139(汤主任)
武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大全(2023最新整理)
武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有哪些
司法亲子鉴定可以去做的地点具体如下:1.省会医院的亲子鉴定部门;2.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部门合作的司法亲子鉴定中心;3.司法诉讼中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1、司法部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所可以进行亲子鉴定;办理前检查机构业务范围内是否有“亲权鉴定”只有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机构才能进行亲子鉴定。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进行亲子鉴定。大多数司法鉴定机构都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残疾鉴定等,能够进行亲子鉴定的司法鉴定所也只能进行司法用途的亲子鉴定,需要被鉴定人到现场办理。
2、基因公司、生物公司和其他机构可以在怀孕期间进行亲子鉴定。他们需要具备基因检测资格,可以承担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私下了解其用途。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基因检测业务,如亲缘关系鉴定等。
3、医院下属的司法鉴定中心可以进行亲子鉴定,前提也需要获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服务范围包括亲权鉴定。如上所述,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不能私下进行,只能进行司法亲子鉴定。
国家规定,司法鉴定所不能进行孕期胎儿亲子鉴定,因此只有医学检验所、基因公司可以进行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即个人隐私的无创胎儿亲子鉴定,结果仅供客户自己理解,不能用于司法证据,可以匿名进行亲子鉴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评估机构都不会向他人披露任何信息,所以在评估中,客户不能提供任何文件,只需提供样本。
武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大全(2023最新整理)
武汉司法亲子鉴定名单(附电话地址)
为了方便武汉小伙伴快速找到武汉亲子鉴定机构,小编整理了武汉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及武汉正规鉴定机构,供您参考,排名不分先后。注:各鉴定机构的评估范围不同。请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进行选择。内容仅供参考。
1、武汉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武汉亲子鉴定中心服务地区:江岸区、江汉区、武昌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硚口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等。
武汉亲子鉴定中心电话:400-1369-139(汤主任)
武汉亲子鉴定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邮编:430000
武汉亲子鉴定中心业务范围:DNA鉴定服务咨询预约,包括: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移民等DNA鉴定。
武汉亲子鉴定中心简介:武汉亲子鉴定机构,一家正规专业的个人亲子鉴定咨询机构,力求满足每一位客户合理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鉴定标准,绝不泄露客户信息的同时保障每一位客户的问题都得以解决。
武汉司法鉴定名录
2.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店岑路与高新六路交叉口北280米
3.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南泥湾大道99号湖北警官学院1楼
4.湖北明鉴法医司法鉴定所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7楼
5.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工农路兵15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七医院综合楼10楼
6.湖北省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7层
7.湖北中机车辆司法鉴定所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沌口沌阳大道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
8.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办事处洪山侧路16号2-202
9.武汉市华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辅路122号理工大孵化楼B座1602
10.车辆技术司法鉴定所
邮编:430000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4号理工大学产业大楼4层
以上就是2023年武汉10家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名录,数据来源于互联网,不是所有鉴定机构都能进行亲子鉴定,还需查看机构的业务范围,名录排名不分先后,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武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大全(2023最新整理)
司法亲子鉴定材料:被鉴定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簿或者孩子的出生证),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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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
如果丈夫和妻子起诉人民法院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没有相反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推断,亲子关系的主张不存在。
如果当事人一方起诉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没有相反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推方的主张成立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当事人起诉确认父子关系的,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证明双方有血缘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拒绝配合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假定一方的主张成立。